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的联动、配合是实现信息共享、全面安防的基础技术,在政府机关大楼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部署中,需着重考虑视频监控与报警,尤其是人脸布控、车辆布控、异常行为布控的报警联动。同时应与出入口控制及安保人员的安检处建立紧密的直通报警联动机制。
报警的接收和分发
应能接收报警源发送过来的报警信息,根据报警处置策略将报警信息分发给相应的系统、设备进行处理。报警源包括前端报警(探测)设备/报警子系统、监控设备的视频移动侦测输出和现有公共网络报警系统的联动输出。

报警联动
若报警位置存在监控设备,报警发生时应能通过预设方式自动调用视频或声音信息进行报警复核,并触发录音录像。系统应支持与其它警用业务系统进行报警联动。
报警记录
当发生报警时,监控中心应记录报警的详细信息,如报警地址、报警所属组织、报警级别、报警类型、报警时间、处警时间、处警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