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发布《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第4部分:安全管理平台》行业标准的通知”,规定标准号为GA/T1788.4-2021,并规定该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为《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中的第4部分,要求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平台由数据采集与接入、数据处理与存储、安全防护能力、系统管理和级联管理等功能模块组成,如下图所示。

标准适用于基于公安视频传输网建设的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平台的规划设计、软件开发、部署实施、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其他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平台亦需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