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6月21日,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和欧盟数据保护监督局(EDPS)针对欧盟今年4月发布的人工智能法规草案发表联合意见,进一步呼吁在公共场所禁止使用人工智能自动识别个人特征,包括人脸识别、步态、指纹、DNA、声音等生物或行为信号。
联合意见还对数据保护做出了多处强调,建议将成员国的数据保护机构(DPA)指定为国家监督机构,提议给予EAIB更大的自主权等。
此外,联合意见还建议禁止据此将人们按照种族、性别、政治或性取向等进行分类或将其用于社会信用评分,禁止使用人工智能推断自然人的情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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